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办理须知
作者:tjkzj  文章来源:特监科  点击数1374  更新时间:2016/10/12 16:10:02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办理须知

   

一、办理依据

国务院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》、国家质检总局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》及相关办理规定。

二、申请条件

1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,60周岁以下;

2、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;

3、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;

4、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;

5、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;

6、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
三、考试报名

申请人员到县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提交证明材料,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培训考试。

四、培训考试

考试机构通知申请人,告知参加培训考试的科目、时间、地址等。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考试结果。

五、发证

1、考试合格的人员凭考试结果通知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,向质监部门申请办理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,质监部门当场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或者告知申请人补正证明材料,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

2、对同意受理的申请,质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。准予发证的,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》,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质监窗口领取;不予发证的,书面说明理由。

服务电话:8615336186072611

服务监督电话:86071632(局监察室);86070068(局办公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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