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11年度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苏…  文章来源:苏质监发[2011]39号文  点击数903  更新时间:2011/3/25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 

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,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加快循环经济****技术的推广应用,促进经济、社会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,2011和2012年将继续开展省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内容

按照减量化、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,优先选择节能、节水、节材、资源综合利用、降低排放、清洁生产等****技术的项目立项。试点单位应具有较高的标准化意识,能够积极参与国际、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制(修)订工作,具备循环经济的基础。具有明确、较长的产业链,试点内容清晰,目标明确,试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,保障措施有力。****能按期完成试点任务,具有可推广或借鉴的价值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1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、园区自愿向所在县市、区)质监局和经信委提出申请,填写《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申报书》和《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》。申报书和申报材料的文字部分要求重点突出、言简意赅。市属、省属单位可直接向市、省申报。

  2、县(市、区)质监局和经信委对企事业单位、园区申报项目进行初审,符合要求的上报市质监局。

  3、市质监局会同经信委对初审上报的项目进行复核,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后统一上报省质监局。

4、省质监局和省经信委对复核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审定,并对入选试点单位发文公布。

    5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申报书、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请在江苏质监督信息网http://www.jsqts.gov.cn/zjxx/网上办事文件下载栏目下载。

三、申报时间和要求

    20113月底前将申报书、申报材料的书面和电子两种版本(书面材料一式两份),报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   各市质监督局在上报时请一并提交一份汇总表格(电子和书面),分别注明2011年和2012年的项目名称、试点单位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    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

     联 系 人:邹菊 

     邮  箱:zq_nj@126.com

     联系电话:025-85012047

    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处

     联 系 人:韩兵祥

       箱:hanbx@jsetc.gov.cn

     联系电话:025-83392836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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