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2011、2012年度江苏省高新技术等标准化试点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苏…  文章来源:苏质监发[2011]9号文  点击数883  更新时间:2011/3/25  文章录入:admin  责任编辑:admin

  苏质监标函[2011] 9

 

关于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江苏省

 

高新技术等标准化试点的通知

 

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不断强化标准化工作服务于经济建设效能,落实省政府“三大计划”确定的目标,经研究确定从今年起在工业企业开展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”创建活动,加大高新技术、自主创新、产业集聚标准化示范力度。为此,拟在全省征集20112012年度高新技术、自主创新、产业集聚标准化示范项目,以及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企业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内容

   1、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。选择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,并具有一定的标准化意识,能在产品的研究、设计、开发、应用和产业化的全过程按标准化方法和程序运行,并能积极参与国际、国家标准的制(修)订工作的单位申报。

2自主创新标准化示范。选择创新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和新兴产业,具有标准化基础,所拥有的核心技术、自主知识产权可转化为标准,形成产业化的单位申报。

3、产业集聚标准化示范。选择产业集聚明显,当地政府重视或依托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、分技术委员会、工作组加以推进,可构建产业联盟,制定联盟标准,在联盟内统一实施的产业区域申报。

4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。选择有积极性,具备标准化条件的企业自愿按《企业标准体系》国家标准的要求,建立标准体系,并注重运行的企业申报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1、由符合条件的单位、企业及园区自愿向所在地质监部门提出申请,填写申报书(申请表)一式两份,并提供申报材料(可行性研究报告、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)。申报书(申请表)和申报材料的文字部分要求重点突出、言简意赅。省属、市属单位可直接向省、市质监局申报。

  2、所在地质监部门对单位、企业及园区申报项目进行初审,符合要求的上报市质监局。

  3、市质监局对初审上报的项目进行复核,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后统一上报省质监局。

4、省质监局对复核上报的申报项目进行审定,确定示范项目并予以公布。

5、江苏省自主创新标准化试点申报书、江苏省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申报书、江苏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申请表可在江苏省质监局网站http://www.jsqts.gov.cn/标准化/业务办理栏目下载。

三、申报时间

     2011415前将申报书、申报材料的书面和电子两种版本,报送省质监局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 系 人:袁   

  箱:ych3629@foxmail.com

联系电话:025-85012049

 

 

 

二Ο一一年三月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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